贈與稅

美國贈與稅 : 如何計算及申報(基礎篇)

有客戶問我,自己在台灣努力打拚賺錢,孩子在美國出生、讀書、工作,甚至落戶,為了照顧孩子,想要匯錢給他們花用,或是幫他們買房、購置不動產等,會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該如何申報繳納美國贈與稅?

事實上,贈與稅是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近年來評估最容易申報錯誤和經常被忽略的稅收之一,根據美國各州稅法,贈與稅也需要考量可能會產生的當地稅負影響。對於許多想在美國以贈與方式來作資產傳承規劃的家庭來來說,贈與稅是需要評估的一個成本,而2017年新稅法實施後,實質上給聯邦贈與稅帶
來了正面的影響,衍生出來稅務的申報變動也相當廣泛。本文先從基本的規範面,帶讀者先了解一些有關美國贈與稅常見的問題,之後在各期中會再陸續討論一些衍生的實務問題。

什麼是「禮物」?
就是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的財產無償或低於公平市場價值贈送他人,而他人也同意接受。另外,無論捐贈人是否打算將轉讓作為禮物,贈與稅都有可能課徵。國稅局對禮物的定義甚至可以隱藏在平常可能沒有想到的地方。
舉例來說,贈與人以30萬美元的價格向他人出售市場價值50萬美元的房子,那麼已經給出相當20萬美元的禮物。例子也發生在常見的朋友之間貸款而不收取利息的贈與行為上,如有類似情況,也須依法申報。


誰應該申報贈與稅?
一般來說,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如果有贈與稅的情形產生時)。要特別注意一點,如果捐贈者不支付贈與稅款,美國國稅局有可能會要求受贈與人支付稅
款。
哪些財產可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原則上任何禮物都是應稅禮物。但是,下列有5項常見的情況可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
  • 年度免稅額度
  • 替他人支付的學費 (教育費用)或醫療費
  • 美國配偶間之贈與移轉,免徵贈與稅
  • 政治組織捐贈
  • 合格慈善機構捐贈
可不計入贈與總額的規則有許多例外情況,例如與非美國公民結婚的美國公民(無論居住地是否在美國)必須記住,向非公民配偶贈送的禮物可能需繳納贈與稅,在此規則下,2018年免稅金額限制為152,000美元,2019年的免稅金額限制則依據物價指數微調至155,000美元。換言之,如果受贈配偶是美國公民,配偶之間贈送的禮物基本上沒有金額限制。
何時申報和納稅表格?
贈與稅的申報表格是稅表709,稅表申報原始截止日期是隔年的4月15日。贈與稅與個人所得稅有相同的截止日期。如果將個人所得稅延長6個月至10月15日,延長截止日期也適用於贈與稅申報表格。

免稅額度和最高稅率?
每個美國贈與人都有兩種免稅額度可以使用。一個是每年的年度免稅額度,另一個是終身免稅額度。兩種免稅額度均會不定期調整,以跟上通貨膨脹和立法變化的步伐。根據美國常見的核課期限,歷年來免稅額度和最高稅率(如下表一)。

2017年新稅法實施後,大幅增加了終身免稅額度。原本在2017年只有549萬美元的終身免稅額度,2018年增加了一倍多,2019年則是持續增加到1140萬美元。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大幅增加的免稅額度將有可能在2025年後,回落至500萬美元左右。 建議應就現有的資產規劃策略重新審視,使家族資產配置的細節安排更能符合相關新規定及達到節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