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相關

新冠肺炎影響下的報稅須知

新的報稅季節即將來臨,在疫情肆虐全球的這一年,美國針對COVID-19釋出的新規定,是納稅人在提交2020年納稅申報表時應考慮的關鍵重點。
 

回收返利抵免 (Recovery rebate credit)

納稅人若符合IRS所規定之資格要求者及下列條件至少符合一項,得申請扣抵返還。

  • 2020年 無獲得疫情財政紓困金
  • 單身且應納稅額少於$1,200, 如果是已婚夫婦在2018或2019共同申報,則為$2,400
  • 無獲得疫情財政紓困金下合格子女額外補助的$500元


退款利息支付(Refund interest payment)

納稅人理應在2020年收到2019年申請的聯邦退稅款且包含退稅利息,利息付款是與退稅分開寄送的。利息支付是必須要課稅的並且須在2020年聯邦所得稅申報表中申報。在2021年1月,美國國稅局將向收到至少10美元利息的人發送1099-INT表格。

新規定慈善可扣除額(New charitable deduction allowance)

今年的新政策,納稅義務人非採列舉扣除者可享最高300美元的慈善扣抵,但必須針對符合資格的組織進行捐款。


其他與退款有關的提醒(Other refund-related reminders)

  • 納稅人不應期待在特定的日子收到退稅款項,尤其是在進行大筆購買或支付賬單時,一些退稅申請可能需要進行額外的審查甚至更長時間來處理。
  • 如果您在納稅申報表上要求獲得收入所得稅抵免(EITC)或其他兒童稅收抵免(ACTC),則IRS依法無法在2月中旬之前退還您的退款。
  • 最安全且便捷的退款方式是綁訂存款與電子申請檔。納稅義務人可以使用此連結“Where’s My Refund?” 來追踪退稅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