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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個人稅申報及付款期限延長至5/17

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宣布個人稅申報與付款期限延長至517

華盛頓___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今天宣佈,2020稅務年度個人所得稅申報截止日期將從2021年4月15日自動延長至2021年5月17日。 

美國國稅局局長 Chuck Rettig表示:「對許多人來說,今年仍然是一段艱難的時期,國稅局希望在承擔稅務管理責任之餘,能盡一切所能幫助納稅人應對因疫情帶來的不確定性。然而,即使納稅日期延長了,我們仍建議納稅人盡快完成當年度稅務申報,特別是有退稅款項但尚未領回的納稅人。我們建議納稅人以電子方式申報納稅,以最快的方式申報與獲得退稅。 

個人納稅人可以無條件自動延後2020年度的應付稅款至2021年5月17日且無需支付任何罰款和利息。但需注意的是,此延後條款適用於個人納稅人,包括繳納自營職業稅的個人。自 2021 年 5 月 17 日起,未付餘額的滯納金、利息和附加稅將開始累積。

若在5月17日截止日期後需要更多時間提交申報,個人納稅人可通過其稅務專業人員、稅務軟體或在 IRS.gov 上提交表格4868,申請延期至10月15日,且不得再申請延長。 

如同上述所說,國稅局建議退稅款項即將到期的納稅人盡快申報納稅, 若使用電子申報退稅將會在提出後21天內發出。

此項延後條款不適用於2021年4月15日到期的估計稅款estimated tax payments。 一般來說,納稅人在賺取或獲得收入時就必須課稅,無論是透過預扣或估計納稅的方式來繳納稅款。大多數納稅人的應納稅額會自動從工資中預扣繳,由雇主提交國稅局。其他收入不受所得稅預扣限制的個人,國稅局每季度會根據其營職業收入、利息、股息、贍養費或租金收入估計其應繳稅款,稱為估計稅款。

州稅申報須知
聯邦納稅申報截止日期延到2021年5月17日,只適用於2021年4月15日到期的個人聯邦收入申報表和納稅(包括自營職業收入稅),不適用於州稅支付與存款或任何其他類型的聯邦稅。若有需求,納稅人還是需要在42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提交所得稅申報表,因為州申報日期和付款期限與聯邦各不相同。

路易士安那州、奧克拉荷馬州和德克薩斯州冬季風暴的救濟措施
今年初,在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FEMA)發佈災難聲明後,美國國稅局宣佈對德克薩斯州、奧克拉荷馬州和路易士安那州2月冬季風暴的受害者執行救濟措施。這些州能在2021年6月15日之前提交個人和企業納稅申報表並納稅,所以此次納稅申報日延長至5月17日並不影響原先的救濟約定期限。

Resource :  www.irs.gov/newsroom/tax-day-for-individuals-extended-to-may-17-treasury-irs-extend-filing-and-payment-dead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