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統計資料更新

慈善捐款紀錄保存建議

在本年度已進行或計畫進行慈善捐款的納稅人,應妥善保存所有捐款紀錄。有條理的紀錄,可使報稅更加順利,且能在申報聯邦所得稅主張慈善捐款扣除額時,作為必要的佐證資料。以下是協助納稅人妥善保存慈善捐款紀錄的幾項建議:

一般扣除規定
一般而言,納稅人必須在「 Schedule A(1040表格)逐項扣除(Itemized Deductions) 」中採用逐項扣除,方能申報慈善捐款扣除額。然而,自 2026 課稅年度起,未採用逐項扣除的納稅人,對符合資格的慈善組織所作之現金捐款,仍可能享有扣除額,最高可扣除 1,000 美元,已婚合併申報之納稅人則最高可扣除 2,000 美元。

確認資格
捐贈給個人的款項不得列報扣除額,例子包含贈與或個人募款帳戶。納稅人可利用 IRS 官網提供的免稅組織查詢 (Tax Exempt Organization Search)工具,查驗一個組織是否符合接受可扣除稅額捐款的資格。

保留所有現金捐款證明
凡以現金、支票或其他金錢捐贈,納稅人應保存銀行交易紀錄,或慈善組織提供的書面文件,該文件應載明組織名稱、捐款日期,以及捐款金額。

 

金額較大的捐款應取得書面收據
250 美元以上的捐款,無論為現金或財產,須取得符合資格之慈善組織出具的書面收據,方能申報扣除額。文件應包括現金捐款金額,或受贈財產的描述。文件亦須聲明該組織是否為交換該筆捐贈而提供任何商品或服務,倘有,須提供該等商品或服務之描述以及合理誠信估計之價值。

保存非現金捐贈紀錄
納稅人應保存紀錄,說明捐贈財產的內容,以及其公允市場價值。針對較大的非現金捐贈,可能還須提供額外文件,包含:8283表非現金慈善捐款(Noncash Charitable Contributions)以及合格估價報告。

特定類型之財產,例如汽車、存貨及其他特定的已有估價之財產,其慈善捐贈適用特殊規定。欲了解更多資訊,請參閱526公告 (Publication)。欲了解決定非現金捐贈價值之資訊,請參閱561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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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IRS.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