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統計資料更新

如何向 IRS 獨立上訴辦公室尋求協助

如同本週稍早「納稅人權利法案(Taxpayer Bill of Rights)」所強調的,納稅人有權在一個獨立的機制中對 IRS 的決定提出上訴。如果納稅人不同意 IRS 所作的決定,可以要求 IRS 獨立上訴辦公室(Independent Office of Appeals)重新審查其案件。
上訴辦公室與原先作出決定的 IRS辦公室分開運作,並針對相關稅務事宜提供公平且不偏頗的審查。
以下是納稅人提出上訴時應了解的事項。
提出上訴
符合上訴資格的納稅人,必須以書面方式提出上訴申請。

  • 納稅人應完成書面申請,並寄回原先寄發其上訴權利通知信的 IRS 辦公室收到申請的 IRS 辦公室會先嘗試解決有爭議的稅務問題。若該辦公室無法解決,案件才會轉交給上訴辦公室。
  • 請勿直接把上訴申請寄到上訴辦公室。這樣不但可能延誤處理程序,甚至可能造成上訴辦公室無法受理該案件。
  • 一般而言,案件送達上訴辦公室後,上訴官(Appeals officer)會以信函聯絡納稅人,並提出上訴會議的日期。
  • 如果超過 120 天仍未收到與上訴有關的消息,納稅人可以聯絡他們最後接觸的 IRS 辦公室,詢問案件目前的處理進度。

 

上訴會議預期會有的事宜

上訴會議可能透過電話、親自面談、郵件或視訊方式進行。納稅人可以選擇自己偏好的會議方式,也可以使用 IRS 提供的安全數位工具,更快速地傳送及接收相關文件。可參閱What to expect from Appeals FAQs了解更多資訊。
如果納稅人提出原 IRS 辦公室尚未審查過的新資訊,上訴辦公室可能會將案件退回原 IRS 辦公室以供審查。
上訴辦公室不會主動提出新的事項或重啟納稅人與 IRS 已經達成共識的事項,但可能涉及詐欺案件除外。
在會議中,上訴官會審查事實、法律,以及納稅人與 IRS 雙方所提出的資訊。之後,上訴官會向納稅人說明作出決定的理由,以及納稅人接下來可採取的選項。
上訴通常有三種結果
  1. 維持 IRS 原決定
    如果事實及法律均支持 IRS 的立場。
  2. 判定對納稅人有利
    如果事實及法律支持納稅人的立場,或者法院過去在類似案件中已有對納稅人有利的判決。
  3. 折衷處理
    如果事實或法律並不明確,或者法院對類似案件曾有不同判決,上訴官可能建議採取折衷處理。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可能只需要支付部分原本被認定應繳納的稅款。

US TAX, U.S. TAX

Source: IRS.gov